当前位置: 首页| 青联动态| 青联头条| 正文

委员观点| 陈正伟:完善选举制度对香港从政者提出新的要求

作者:陈正伟 来源:全国青联2021-04-02


导语
3月3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票通过新修订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完成“决定+修法”的第二步。 为在这一重大时间节点发出青年声音、展现青年担当,全国青联秘书处邀请部分港区特邀委员撰写系列评论文章,以香港青年的视角解读全国人大完善香港选举制度。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这意味着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立法程序正式启动,有关选举制度的改革进入“直路”,香港的发展掀开新的一章。完善选举制度是从制度上确保“爱国者治港”,香港将从多年来的政治争坳泥潭中走出,但与此同时,这也对香港政治工作者们参政议政能力提出新的要求。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选举办法中,选举制度的完善方案主要包括设立资格审查委员会、拓宽选举委员会的界别和人数、对立法会选区重新划分以及调整部分功能组别的投票方式等。最令人关注的是立法会席位的调整,立法会席位将采取“432”的比例分布,即规定选举委员会选举的立法会议员人数为40人,功能团体选举产生的立法会议员人数为30人,分区直选产生的立法会议员人数为20人,总数为90人。一系列的改革确保从制度上做到“爱国者治港”。

我们可以看到,以上选举制度的完善是在确保“爱国者治港”的大前提下,充分照顾到香港社会各界的利益,每一个界别基本上都能够在选委或立法会中找到各自的代表。选举委员会产生的立法会议员代表的是整体民意,功能团体议员代表的是行业与界别的民意,分区直选议员代表的是地区的民意。而由选举委员会产生的议员在立法会中占据比功能团体议员和分区直选议员更多的议席,能够更好地代表香港今后多元社会发展的整体利益。毫无疑问,选举制度完善之后,将给更多的人提供参政议政的机会,特别是一些原本在管治架构中缺乏代表的界别,如青年界别等。

不过,如果有人认为增加席位是让传统建制派有更多机会,在我看来,那倒未必。事实上,新的选举制度引入了更多的竞争。按照最新的规定,报名参选立法会议员的人,需要在每一个界别都获得选委的提名并要达到一定门坎,其实“入闸”门坎不低,如果只懂“爱国”而没有能力的话,是难以获得所有界别的认同的。即便是进入到管治体系中的人,倘若如果不能认真履职,有效做到参政议政,他们所面临的压力只会比过去更大,因为在“爱国者治港”的管治环境下,公众的监督将聚焦在从政者的能力之上。

所以,中央此次完善选举制度,不仅是要确保“爱国者治港”,更是要让“爱国的贤能者”治港。那些有意参与管治的从政者必须努力提升参政议政的能力,做到德才兼备,既要有过硬的政治判断,也要有锐意变革的从政魄力,更要接受香港市民的选择和监督。


陈正伟
全国青联委员、SUPer青年营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