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青联动态| 青联头条| 正文

全国青联法律界别举办第二届青年法治讲坛活动

来源:全国青联2021-08-31

近日,由全国青联法律界别主办,中央和国家机关青联法治界别承办的“第二届青年法治讲坛”在京举办。全国青联法律界别、科技界别部分委员代表、中央和国家机关青联相关界别委员代表、最高人民法院青年代表、青年律师代表等近200人以线下或线上方式参加活动。

本次活动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陈龙业对“人脸信息保护司法解释”进行了解读。 陈龙业同志介绍了司法解释起草的背景、过程和基本原则,对人脸信息的界定、适用范围、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的典型行为、动态系统论的适用、强迫同意无效规则的适用、免责条款、举证责任分配、小区物业应用人脸识别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讲座既有理论高度,又紧密结合社会实践热点问题,对全面理解、准确适用该部司法解释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在交流学习体会时,全国青联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助理李金丽谈到:“随着人脸识别应用场景越来越广泛,未成年人的人脸信息被采集的场景也越来越多。 由于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相对淡薄,加之对新生事物较为好奇,其人脸信息被采集的概率相对较大。 《规定》从司法审判层面加强对未成年人人脸信息的保护,按照告知同意原则,信息处理者处理未成年人人脸信息的,必须征得其监护人的单独同意,这确保了未成年人人脸信息依法得到特别保护。”

全国青联委员、天津滨海高新区消防救援支队物华道消防救援站党支部书记、政治指导员张凯表示:“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信息,一旦泄露将对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甚至还可能威胁公共安全。 通过今天对《规定》的解读,让我更加认识到人脸信息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解除了我个人对于这项技术发展的顾虑,让我们能够更好的做到懂法、维权,保护好个人信息。”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 制定人脸信息保护司法解释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实施民法典,强化个人信息保护,促进和保障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有力司法举措。 广大青年特别是法律工作者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弘扬法治精神,提高法治素养,增强法治能力,加强法治宣传,履行职责使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青春力量。